我們在比賽中常聽球評或教練談到希望打者要多去跟投手「纏鬥」,把不好打的球打出界外而不要輕易地被投手解決,來增加自己上壘的機會,也可以耗費對方投手的體力。這個觀念究竟對不對呢?其實只對了一部份,而且對的是最不重要的一部份。

首先要瞭解的一點,「纏鬥」並不是一般人想像中的那樣簡單好用,這是屬於打者能力中的一部份,要做到與投手纏鬥必須要同時具備一定身體及心理上的能力,打擊者的出棒速度要夠,辨識球路的能力要好,對好球帶的判斷夠準確,並且要對投捕的想法有一定程度的判斷力,才會在兩好球之後屢屢將好球帶附近但不好攻擊的球打出界外,此外打者並不具有所謂看到不好打的球故意碰出界外的能力,最多也只有看到看到不好打但有可能被判好球的時候在最後一刻緊急出棒攻擊,這時候雖然看起來好像是打者故意打成界外,但其實打者的目的並不是打界外而只是求打到球而已,這不是打者主動的選擇而是唯一的選擇,也就是打者只能在賭主審判壞球和追timing碰到球之中二選一而已。除了這種情況之外,其他的所謂纏鬥的另一面向其實就是投手投出的這幾球打者雖然碰得到但都打不好而已,是無能為力打出安打而不是很會纏鬥(當然如果投手投得好的話能做到碰到球自然就不容易了,但台式的所謂纏鬥卻很可能不是如此)。大多時候,纏鬥並不是一種策略,只是打者能力的反應。在兩好球之後,一個好的打者自然能夠在不犧牲太多自己打擊能力的情況下盡量避免輕易被投手解決。但如果是過於執意於與投手纏鬥,為了求能夠碰到球,通常看到的情況就是打者的揮棒不完全,變成不是在「打」球而只是在「碰」球,直接的結果就是雖然打到球的機會增加了,把球打好的機會也降低了,打出長打的可能性更是嚴重下滑,連一部份原本可以打好的球也都沒辦法打好了,最後的結果常常是只打出一些軟弱的滾地球或小飛球,通常來說為了不被三振而做出這樣的犧牲是不值得的,通常只會因為要與投手纏鬥而死得更快更容易。

而從耗費對方投手體力的觀點來看,則必須考慮更多因素,對方的後援投手群是否薄弱?即使將讓對方先發投手的體力耗費較快,我們就有把握可以將換上來的後援投手擊倒嗎?如果不是的話那耗費先發投手體力的意義看起來就不是那麼大了。即使成功地「纏鬥」了很可能最後只是打了一場讓對方投手投了比較多球的敗仗,那又何必呢?

照這樣說來,與對方投手纏鬥是沒有意義的嗎?其實也不是,而是說纏鬥是一個能力夠的選手會表現出來的結果,而不是一個選手該刻意去做的事。除了在某些特殊狀況之外,打者們不應有意識地將與對方投手纏鬥視為一個目標,而是要從平常的訓練和比賽的經驗中培養自己的打擊實力並提升與投手纏鬥的能力,能夠在盡量不犧牲自己打擊能力的情況下與投手纏鬥來增加自己成功打擊的機會。至於什麼樣時候才是比較適合特別去與對方投手纏鬥的狀況呢?以團隊的觀點來說,如果對方的先發投手非常優秀難以擊倒而且後援投手的戰力明顯地遠不如先發時,打者們便可以盡量透過纏鬥來耗費投手體力。而以個人觀點來說,當自己感覺對方投手的威力非常好自己根本沒有能力對抗時,就可以先犧牲自己的一些打擊能力來與投手纏鬥,藉由多看一些球來多熟悉一下對手,同時也藉由耗費投手體力寄望未來上來打擊時他的威力隨著體力流失而有所下降,等於是犧牲當下來為以後鋪路,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既然現在我打不倒你就先浪費你的體力,下次再找機會報仇。但是其實上面這個狀況根本不切實際,因為如果會出現這種狀況就是代表打者根本和投手不在一個level上,打者對投手再熟悉或投手就算累了點,打者一樣是九死一生,根本沒什麼大差別。所以唯一有意義的時機就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勢之下,例如在比賽後段雙方平手,一出局三壘有人時打者不需擊出安打就可以送回三壘上的超前分時,就可以將不被三振視為最重要的考量並犧牲部分的打擊能力以提升把球打進場的機率。簡單來說就是在纏鬥所能獲得的好處高過所犧牲的打擊能力時才值得特意採用這樣的一個策略。

從現代棒球的觀點來看,纏鬥也是一項相當重要的事情。球場上要得分就是靠有人上壘然後隊友把跑者打回來,在奧克蘭運動家隊總經理Billy Beane以及現代數據分析的觀念中,與得分最息息相關的兩件事也就是打者的上壘能力及長打能力,上壘能力高創造的機會就多,長打能力好打回跑者的可能性就大。而選球好又具有纏鬥能力的球員我們稱之能夠work the count,能夠work the count的球員就比較有機會能夠在球數上取得優勢,就能增加自己打擊成功的機會甚至進而獲得保送,不但提高了上壘的機會同時也耗費了對方投手的體力,所以在Billy Beane等Moneyball流派的觀點中,這樣的選手是有其額外價值的。但是如同前面談到的,纏鬥是球員的一種內在能力而不是臨時抱佛腳的為了纏鬥而纏鬥,Beane想要的是一名具有纏鬥能力的球員,而不是會在比賽中特意去與投手纏鬥的球員。

至於球評及教練們要求球員與對方投手纏鬥的另一個理由是,至少要先打到球才有形成安打的機會,再怎麼樣有打到球總比被三振好。其實這個觀念也並不正確,當然要形成安打勢必要先打到球,但是前面提過為了求打到球而改變自己的揮棒及策略去碰球,即使打到球的機會很可能提高了,但其實形成安打的機率不但不會提高而且通常反而是下降的,長打的機會更是會嚴重下滑。此外三振真的是最糟糕的結果嗎?其實未必,當一壘有人時為了求打到球而「碰」出去的球反而有一定的可能會形成雙殺打。只要能打得好,美國大聯盟並不會在意一名打者的三振數多不多,這可並不是單純因為什麼「強力球風」的緣故,而是因為他們瞭解如果特意為減少被三振而去犧牲打者的打擊能力是一件划不來的事情。而一名球員的實力是累積在平常的練習之上,比賽中球技的展現只是將平常做了幾千幾萬次的動作重複出來,將例如打擊這樣複雜且困難的一個過程透過不斷的練習建立成一個下意識的反射,一個熟悉且自然的反應。到了比賽中忽然要一名選手採用與他習慣所不同的方法去打球,結果很可能是打亂了其原有步調,也無法展現出他應有的技術水準。當然台灣的打者們沒有美國那麼多強力的重砲手,但如果打者們老是為了不被三振能採用「掃、砍、碰、切、觸」等「巧打」手段,那麼結果可能是台灣永遠也不會有什麼強打者的出現。所以大家應該想一想「先求打到球」這種在棒球先進國家眼中已經過時的觀念,是否應該繼續在台灣流傳下去?

因此,當以後又聽見球評或教練在說起碼要球員去與對方投手纏鬥時,不妨仔細思考一下以當時的情況來說,特意地去「纏鬥」,需要嗎?適合嗎?值得嗎?通常答案都是否定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dreno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