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裡有一項數據是打點機會數,統計了一個球季中一名打者上場打擊時總共有多少名跑者在壘包上,BP將該打者的打點數扣去全壘打後除以總跑者數得到這名打者在這一年中打回了多少比例的壘上跑者。對我來說這個數字缺乏實質的意義,我們都知道打點跟總機會數有很大的關連,這是為什麼BP選用總跑者數的原因,但是總跑者數仍然不是個最好的指標,畢竟要把在一壘的跑者和在三壘的跑者打回來的難度差距是相當大的,透過總跑者數我們可以過濾掉一些在「機會數」上比較幸運的打者,但是卻抓不出在「困難度」上比較幸運的打者。此外,把全壘打排除在考量之外也是一個我不太認同的作法,把壘上跑者打回本壘是一分,直接把自己打回本壘一樣是一分,姑且不論打點是否為打者的「能力」,在評估球員的「打點能力」時,不考慮全壘打的影響我想是缺乏其合理性的。

為了改善使用總跑壘者數的缺陷,這是我的一個想法,用來表示球員的打點效率的數字應該是球員的實際打點數除以在他所擁有的機會數中,一個聯盟平均打者所能打回來的打點數,其中球員的實際打點數是我們已知的,而聯盟平均打者打點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透過足夠的逐球(play-by-play)資料,我們可以統計在所有打者的所有打席中,一壘上的跑者有多少百分比能夠回到本壘得分,暫時稱之為R1S%,同樣地也可以得到當二壘和三壘的跑者的得分機率R2S%和R3S%。接著我們將一名打者上場打擊時各個壘包的跑壘者數,也就是BP的R1, R2, R3分別乘以R1S%, R2S%, R3S%,將這三個數字加起來就是這個一個聯盟平均打者能夠打回來的跑者數量。接著我們把該打者的打數乘以聯盟平均全壘打率可以得到一個聯盟平均打者在這麼多打數下的全壘打數,而每打一支全壘打就是多打回一分(壘上被打回來的跑者數量已經包含在前面的計算中),所以我們把聯盟平均打者的全壘打數加上剛剛算出來聯盟平均打者能夠打回來的跑者數量,就是一個聯盟平均打者在這樣的機會數中能夠打回的打點數。最後再將打者的實際打點數除以聯盟平均打者的打點數,這個比例就是在他所擁有的打點機會下,他實際打回來的打點與一個聯盟平均打者會打回來打點數的比例,我稱之為校正打點比(Adj. RBI Ratio, ARBIR):

ARBIR = RBI ÷ RBI for average hitter given the opportunity
= RBI ÷ [(R1xR1S%+R2xR2S%+R3xR3S%)+(ABxLgHR%)]

我們就可以利用ARBIR來比較打者所展現出來的「打點能力」優劣,不過因為球場的差異也會對這個數據造成影響,因此我們也可以對R1S%, R2S%, R3S%及LgHR%這幾項做出球場的校正,可以讓這個數據更準確。這個方法仍舊存在的一個缺陷是無法區別出打者的這些打點機會是在兩人出局前或後,因為兩人出局後即使三壘有跑者但依舊不存在著高飛犧牲打的可能,而兩出局後二壘跑者回到本壘得分的機會則會比兩出局前來得大,不過我猜這部分的影響不至於太大。

下面我會列出去年在ARBIR上表現最好的三十名球員,同時我也列出了他們在BP的RBI per Runner上的排名,只考慮在2005年有400個打席以上的打者。R1S%, R2S%, R3S%是2003年的數據,所以會跟實際的數值有些差別,不果我想影響不至於大到嚴重改變排名的情況,and here's the 2005 Top 30 RBI men:



可以看到在加入了全壘打和困難度的考量後有許多球員的排名有相當程度的變動,尤其可以看到前三十名幾乎都是被全壘打好手佔據,例如原本排名第3的Anderson因為全壘打率僅在聯盟平均左右因此掉到了第29,而第1的Cantu則是同時由於較多的三壘跑者和中等的全壘打能力而變成了第15,Ortiz的打點王則是真的實至名歸,他的打點比例高達平均的1.6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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