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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A-Rod在ALCS中的這個動作直到今天還會被某些人拿出來指責,但在談這個動作之前,我們先來想想另一個狀況:
無人出局一壘有人,打者擊出二壘方向滾地球,二壘手接到後迅速傳給進到二壘的遊擊手,此時一壘跑者也準備滑進二壘,遊擊手在接到傳球後迅速地往左邊橫移一步,在跳在空中閃躲朝他滑來的跑者的同時將球傳往一壘完成雙殺。
在上面這個play中,一壘的跑者並不是朝向壘包而是朝向守備員滑去的,而是朝向守備員滑去試圖阻止雙殺,這時候只要壘包還在他的觸碰範圍內,就是一次合法的跑壘。不過有時候因為守備員接到球的時間較早或者跑壘員的速度較慢,讓守備員有足夠的時間移動到離壘包稍微有一點距離的地方,而當跑者仍然試圖破壞雙殺而朝向守備員滑去的同時,如果裁判認定他已經沒有辦法觸碰到壘包的話,即使守備員因為跑壘員的干擾而未能完成雙殺動作,仍然會判定雙殺成立。這個狀況在昨天水手的比賽中就出現了一次,Adrian Beltre在滑向守備員的同時高舉雙手,導致守備員傳往一壘的球打到他的手腕而未能完成雙殺,但因為Beltre已經偏離壘包過多所以裁判判定妨礙守備雙殺成立。
仔細想想,A-Rod的play跟Beltre的這個play有什麼決定性的差別嗎?Even if it does, I don't see it though. 同樣是跑壘者在規則不允許的情況下去干擾了守備員的動作,試圖挽回即將造成的出局,並且同樣地不是會對對方的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危險動作(有時候這種破壞雙殺的動作會是相當危險的,but not this one)。但A-Rod的這個play卻被一些人說得十惡不赦,無恥至極,而跟Beltre這個動作類似的play也常常在球場上上演,卻從來不曾被人提出來過,更遑論任何的指責了。
其實A-Rod這個play跟其他這些類似的play最大的差別大概在兩個地方,一是他發生在Red Sox和Yankees的季後賽第六戰當中,而且是比數接近的局面,這在球場上可以說是leverage極高的場面,所以這個play會特別的惹人注目。第二就是在五年前A-Rod簽下的那紙252M的合約,所以他的動作自然也容易被人用252倍的放大鏡來細細檢驗。如果同樣的一個play發生在一場兩支無望季後賽的球隊,比數8-0的比賽中的話,My guess is that it won't even get noticed. To me, it's just a play against the rules. A-Rod's ruled out on interference by a good call from the umpires, and that's all. It's not right, neither is it di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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